明朝初年,以应天府(今南京)为京师。燕王朱棣(明成祖)发动靖难战争、夺得皇位后,1403年朱棣夺得皇位,先建好北平城,于1421年(永乐十九年)迁都,并改名为北京,以顺天府北京为京师,南京作为留都。清朝时北京亦称京师顺天府。 1911年辛亥革命后,中华民国定都南京,1912年迁都北京,自此到1928年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华民国也定都于北京。1927年北伐战争后,中国的首都迁到南京,北京被改名为北平。 1937年七·七事变后,北平被日本占领,在这里成立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,将北平改名为北京。 1945年重新更名北平。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、纪年、国歌、国旗的决议》,北平重新更名为北京。